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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示】3月31日起,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取消门诊预交金!

    作者:  编辑:  来源:离退休工作处   日期:2025-03-31  阅读: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5年3月31日起,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取消门诊预交金、规范住院预交金管理。来看央视新闻的报道↓

    20世纪80年代,国家相继建立了住院预交金制度和门诊预交金制度。当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健全,信息技术不断发展,预交金的相关作用逐步减弱。《通知》要求,2025年3月31日起,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同时,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降至同病种个人自付平均水平,自2025年6月30日起执行。

    提高住院费用结算效率。原则上,医疗机构要在患者出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住院费用结算,逐步实现24小时内结算。探索推行“一站式结算”“床旁结算”“线上结算”等便民措施。

    严格执行现有政策明确的脱贫人口“先诊疗后付费”举措。同时鼓励医疗机构依托个人征信体系,探索信用就医。

    通知适用于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军队主办的医疗卫生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什么是门诊预交金?

    预交金与挂号费不同,指的是患者在门诊或者办理住院之前,需要预先支付的一笔押金,以作为后续治疗费用的保障,也是公立医院传统的收费方式。20世纪80年代,为了减少患者排队次数、缩短缴费等候时间,医疗机构相继设立了住院预交金和门诊预交金。

    此前,已有多地取消了门诊预交金,此次为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并限时清退患者已缴纳的门诊预交金。

    来源:上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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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示】3月31日起,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取消门诊预交金!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jM5NTA5NzYyMA==&mid=2655300455&idx=2&sn=4107df4556d91c905383fc05e434d41d&chksm=bcad14f4d0de1bdb0e2aed34a7686625a980671c1f334e025006f5c36120e4b1ebaea2e81c01&mpshare=1&scene=1&srcid=0331L3IK4H53Ou4KuZNFAbRu&sharer_shareinfo=e194dfb6063066037a0bf9075ec89009&sharer_shareinfo_first=e194dfb6063066037a0bf9075ec89009#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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