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MORE>>
    通知公告

    关于申请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的通知

    作者:  编辑:  来源:离退休工作处   日期:2021-09-29  阅读: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浙教人[1998]146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任教年限满三十年且未办理《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的退休教师;

    (二)截止2021年8月31日任教年限满三十年且未办理《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的在职教师。

    二、申请材料

    (一)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表(附件1);

    (二)近期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背面写上学校、姓名和出生年月);

    (三)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汇总表(附件2);

    (四)档案履历证明1份(由校综合档案馆干部档案室统一办理)。

    三、申请程序

    (一)本人填写《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表》1份(A4纸,正反面打印)及照片1张;

    (二)所在单位初审并在《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汇总表》上签字盖章后统一报至校人事处;退休教师材料报离退休工作处转校人事处初审;

    (三)学校审核并公示;

    (四)温州市教育局审批。

    四、其他说明

    (一)教师任教年限的计算,高等学校按实际从事教学工作的时间计算;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技工学校和高等师范院校按教龄计算办法计算。申请对象不含教育管理序列、后勤保障序列人员和未承担教学任务的实验教辅序列人员。

    (二)申请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7日(周三),《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表》、《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rscjsgz@wzu.edu.cn。附件1-2纸质材料及照片请交至南校区行政楼人事处706A办公室。

    (三)人事处联系电话:0577-86598072 离退休工作处联系电话:88373312

    上一条:公告|温州市老干部学习活动阵地恢复开放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温州大学学院路校区老干部活动中心暂停开放的紧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