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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校宣传部关于开展“瓯之韵 百水赋”征文活动的通知

    作者:老干部工作部  编辑:  来源:温州大学宣传部   日期:2014-04-22  阅读:

    各部门、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五水共治”工作良好的文化氛围,按照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中国梦想•美丽浙江——百水赋”征文活动的工作部署,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温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定联合开展“瓯之韵•百水赋”征文活动。为组织好我校师生员工参加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紧紧围绕温州的江、河、湖、海、湿地等丰富灵秀的水资源、水生态,挖掘展示温州源远流长的水历史、水文化,以及水与人民生活、社会沿革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宣传弘扬当代温州人推进“五水共治”的破局之举、破竹之势,描绘歌咏温州的山水之美、人文之美、发展之美,充分展示中国梦在温州的实践历程和丰硕成果。

    二、作品要求

    1、应征作品须导向正确、格调高雅,既立足温州改革开放的火热实践,又体现中国梦的时代要求,向上向善、求真求美,具有弘扬温州精神、展示时代进步、引领社会风尚的思想内涵。

    2、应征作品须是文赋作品,符合“赋”的体裁,具有“赋”的韵味,主题突出,文字洗炼,用典精当,蕴意深邃;既具古朴风格,又显时代神韵。

    3、应征作品须原创,每篇文赋500——800字。

    三、活动方式

    组织创作作品。各学院(学区)、部门具体负责落实,组织创作反映温州本地主要水系的文赋作品1—2篇,每篇附风光图片5幅。由学院(学区)、部门负责对征集到的重点文赋进行修改、加工。

    四、评选奖励

    温州市将邀请相关领导、作家及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入围奖20名,并设组织奖若干名。学校不另设奖项,将征集作品初选后,推荐温州市参加评选,对优秀作品校报将选择刊登。

    五、征集时间

    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六、来稿方式

    1、征文作品请寄党委宣传部,联系地址:南校行政楼八楼801B;联系电话:86680727 (8727)。来信注明“瓯之韵•百水赋”字样。邮寄纸质稿件同时请传电子稿,电子邮箱:xcb@wzu.edu.cn,请注明应征者姓名,联系地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2、应征作品不退稿,请自留底稿;入选作品版权、使用权归征集方所有。

    “瓯之韵•百水赋”征文活动截止时间:2014年6月30日。


    党委宣传部
    201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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