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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师生书画摄影剪纸等艺术作品及创新创业成果照片的通知

    作者:  编辑:  来源:   日期:2016-11-15  阅读:

    广大师生: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展示学校近年来在创新创业、服务地方工作中取得的优异成绩,展现广大师生良好的人文艺术修养和综合素质,着力推动绿色温大、人文温大、科学温大、创新温大、和谐温大建设,经研究,决定举办师生书画摄影剪纸等艺术作品及创新创业成果照片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
    1.所有作品应积极向上,体现时代性,积极反映我校师生良好的精神风貌、艺术修养、创新创业水平和学校改革发展取得的骄人业绩。
    2.书法类作品可以以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名言名句、古诗词以及学校的办学传统、校训、校歌歌词等为内容。
    3.画作类、剪纸类作品内容不限,但应充分反映师生良好的文化艺术修养和精神风貌。
    4.摄影类作品以校园生活、师生精神面貌、学校重大活动、校企合作、校园风光、领导来校指导考察等题材为宜。
    5.创新创业成果照片要反映出师生在科技创新、社会服务、艺术展演等活动中取得的新突破新成就。
    (二)作品规格:
    1.所有作品大小不超过45厘米×45厘米,书法草书请附释文。
    2.摄影类作品和创新创业成果照片电子文件大小不小于2M,采用JPG文件格式。
    (三)装裱及署名:
    1.装裱:作品由学校统一装裱;
    2.署名:作品在提交时,应注明作者信息(含作者姓名、性别、所在学院,是学生的还请注明常用联系电话、所学专业、班级)和作品信息(含作品名称,是摄影作品或创新创业照片的还请附作品简要介绍)。
    二、时间安排
    1.征稿时间:征稿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
    2.作品征集联系人:魏晓晓,联系电话:86598050,662356。
    三、其他事项
    (一)参赛作品按不同类别分别确定入围名单,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颁发学校“收藏证书”。
    (二)入选优秀作品将在学校行政楼、教工活动之家等场所进行展示。
    (三)投稿作品如涉及侵犯版权、肖像权或抄袭做假等情形,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党委宣传部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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